考试报名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环节完成。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0年5月17日—2010年6月1日
2、报考人员统一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填写纸制报名表(见附件1),带2寸彩照(蓝底)及电子版,在现场确认时交由省考区办公室进行网上补报。
(二)现场确认
1、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701、703室
2、时间
2010年6月8日—6月11日上午9:00—下午4:00
为避免拥挤,请各考生根据本人报考单位所在地市按下列时间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6月8日 广州
6月9日 深圳、惠州
6月10日 佛山、珠海、中山、东莞
6月11日 江门、河源、肇庆、阳江、湛江、茂名、云浮、潮州、汕头、梅州、揭阳、汕尾、清远、韶关
3、提交资料
A、初次报考人员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一份(A4纸);
(4)报名表一份(网上在线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5)两寸近期彩色(蓝底)证件照两张(禁用特殊粘胶,在照片上沿涂普通胶水后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下空白处,所交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B、已参加08、09年度考试的考生,只须提供资料复印件及照片,不用再审核报名资料的原件。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即退还。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2)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同一单位有多人报考的,可由单位汇总后派人统一办理。
(三)现场审核、缴费、确认流程
1、需要进行资料审核的考生,将上述资料递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加盖了协会公章的考务费缴款通知书;已参加08、09年度考试的考生,无需进行原件资料审核,凭有档案号的报名表直接领取缴款通知书。
2、持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交纳报名费(交费网点12:00-14:00及16:30后不办理该项业务,请注意安排时间)。
3、凭银行盖章的回单、已审核的报名资料办理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并作归档记录(当天审核及缴费的考生请于当天交回归档)。
4、缴费标准遵照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广东0024005号)的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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