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土地使用权拍卖底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出让方应当认真审阅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尤其是对于估价结果、假设条件和使用限制条件等进行认真分析,了解估价人员的客观意见。
二是出让方应综合分析实施拍卖时的地产市场各类用途土地的供应状况,开发商(投资者)的现实(潜在)需求,要特别关注对从报名参加竞买者那里了解到的一些信息。
三是出让方要认真研究拟拍卖地块的条件,主要搞清其所在区域位置、功能有无特殊性,以及未来的收益大小如何等。此外,要把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地价政策结合起来考虑。
总之,既要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又要正确引导市场走向,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市场的承受能力,综合确定合理的拍卖底价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人们感到头疼和棘手的问题。评估与确定的拍卖底价过高,会导致应价难以达到保留价而流拍;过低则又会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因此应当注意: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合理选用估价原则和方法评估拍卖底价。自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开展土地估价工作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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