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3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9:00—5月2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采取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5月18日—22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
上午8:30—11:3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6日
上午8:30—11:30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三)请各考生务必注意,在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时,1.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4.该科共6道题,均为必答题。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附件:
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4日.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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