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通[2009]73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以及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9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
9月5日
上午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6日
上午 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要求
1、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网上业务,于2009年 6月1日至6月30日9:00-16:00时登陆www.gzpta.gov.cn填写自己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技术咨询电话:6810676
2、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咨询电话:6511462
3、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09年7月4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于2009年8月25日至9月4日16:00时前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件》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试完毕收回,考场不另发草稿纸。
五、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六、证书发放员务人民共和国。
参加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后3个月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明及证明原件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者方能领取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01]20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双科160元、单科120元。
八、考试用书
需要订购考试教材的考生,请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联系电话:6511462 6517462
二0 0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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