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09〕2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7号),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 日
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9月5日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2009年9月6日
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原则上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10:00-4月27日16:00,网上报名须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4月28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培训中心(长乐路1219号804室)
确认点代码:7676
联系电话:54041951,64335601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在外省市参加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完成网应于2009年8月18日10:00-9月4 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65元,其它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一)《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时,1.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作答;4.该科共6道题,均为必答题。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领证前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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