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培注[2009]25号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相关人员:
为不断提高我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定于2009年9月20日至23日举办海南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培训班。各有关单位请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务必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今年唯一一期培训,以免影响相关注册。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达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地方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合格标准(各30学时)的我省所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2.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欲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二、培训内容
(一)我国当前的房地产政策与市场走势;
(二)不同目的的房地产估价;
(三)快速发展的海南旅游房地产有关估价实践中的风险及防范;
三、培训师资、方式及学时数
本期培训班邀请山东经济学院的谭继存教授、李德荃教授等进行集中面授(学习时间为4天,其中面授时间为3天,自学写论文1天)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计入30个地方必修课学时。地方必修课学时已经修满的,本次培训获得的学时计入地方选修课学时。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培训时间:2009年9月20至22日集中培训,23日自学写论文。
2.培训地点:金泰大酒店多功能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联路6号)
3.收费标准:
(1)培训费:550元/人(含教材费)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各单位统一填写好《海南省房地产估价师地方选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并务必在2009年9月17日前到我中心报名。报名同时交照片一张(办理学员培训考勤登记用)
2.报名地址: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窗口(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
3.联 系 人:叶小姐、黄小姐,联系电话:66111939,传真:66231332;注册业务咨询联系人:符小姐,联系电话:66219099
六、注意事项、要求及其他
1.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请提前做好工作生产计划,避免工学矛盾;参加培训时,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根据中房学[2008]4号文有关规定,本期培训班考核采用考勤(三天培训时间中缺勤一次即为不合格,考勤以半天为一次,由会务组工作人员随机进行登记学员出勤情况)加提交自学论文(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自学论文即为不合格)方式进行,两者均为合格者,方可登记地方继续教育30学时,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3.本通知及相关事项,可在“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www.hnccp.net)上查询。
附件: 1.海南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地方继续教育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海南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地方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