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解国外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管理情况,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完善我国房地产估价、经纪制度。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局级以下团组出国项目计划的通知》(建办外[2009]7号),我会将组织从事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赴丹麦、瑞典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1、丹麦、瑞典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情况(包括法律制度、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等情况)

  2、丹麦、瑞典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情况。

  3、丹麦、瑞典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经验。

  二、考察时间和费用

  出境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8月,考察时间共计10天,具体出境日期及考察费用另行通知。

  三、团组人员报名要求

  1、出国人员资格为: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主要负责人;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组织主要负责人;房地产估价、经纪相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同一单位仅限一名人员报名。

  四、报名办法

  请拟参加考察的人员于2009月6月1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反馈我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88083081

  传真:010-88083156

  联系人:张煜浛

  我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赴丹麦、瑞典调研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发展与管理情况”报名登记表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