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为满足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会定于2009年第二季度在安徽、北京、甘肃、江苏、黑龙江、上海、内蒙举办7期全国必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房地产估价最新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动态;房地产估价理论和方法的最新进展;估价实务中的热点、难点及案例剖析;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检查要求;房地产估价的新兴业务等。
二、培训对象
未达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的全国必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欲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三、学时类型、学时数
参加每期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30个全国必修课学时。全国必修课学时已经修满的,本次培训获得的学时可以计入全国选修课学时。
四、培训费用及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费:每人800元(含资料费)。
食宿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1、安徽
培训时间:2009年4月7日报到,4月8-11日培训。
地点:九州大酒店(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11号;酒店电话:0559-2353018)。
住宿费:标准间18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10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刁莉 (电话:0559-2353018、2353126)。
2、北京
培训时间:2009年4月17日报到, 4月18-21日培训。
地点:北京京铁大酒店(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莲路13号 (北京西客站南广场出口处);酒店电话:010- 63955511)。
住宿费:标准间24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12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5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3、甘肃
培训时间:2009年4月24日报到, 4月25-28日培训。
地点:兰州金城旅游宾馆(地址:兰州市天水中路3号;酒店电话:0931-8416638)。
住宿费:标准间17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85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 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4、江苏
培训时间:2009年5月15日报到,5月16-19日培训。
地点:南京军区华山饭店(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81号;酒店电话:025-83366884)。
住宿费:标准间18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9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8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吕财书(电话:025-83241760)。
5、黑龙江
培训时间:2009年5月22日报到,5月23-26日培训。
地点:黑龙江省军区八一宾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九号;酒店电话:0451-82838888)。
住宿费:标准间20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10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7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 徐敬(电话:0451-53632262)。
6、上海
培训时间:2009年5月29日报到,5月30-6月2日培训。
地点:百联集团上海物贸大厦酒店(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酒店电话:021-62570000)。
住宿费:标准间24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12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 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7、内蒙
培训时间:2009年6月12日报到,6月13-16日培训。
地点:内蒙古天泽培训大厦(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16号;酒店电话:0471-6634888)。
住宿费:标准间220元/天(不含早餐),合住双人间:110元/天(不含早餐);餐饮费:90元/天·人。
培训联系人: 培训交流部(电话:010-88083151-105)。
五、报名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欲参加培训的房地产估价师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www.cirea.org.cn),选择继续教育栏目下的“培训报名”进入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资料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欲参加的培训班。报名成功后,用A4打印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报名成功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登录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取消报名。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取消一年内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继续培训报名权。
六、注意事项
1、因培训地点床位和教室座位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报名,额满为止。学员按要求在《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相应位置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照片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无执业单位的,需本人签名)。
2、参加培训时,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未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携带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3、学员在培训期间有特殊情况缺勤的,需提前请假并出具缺勤证明。累计缺勤半天以上的,将不予通过本期培训考核;
4、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情节严重的,记入其信用档案。
5、每期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后,我会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 )的房地产估价师查询系统公布审核合格人员取得的学时数。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