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1 14: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满足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我会决定开展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网络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网络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时类型
参加我会举办的网络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学时为全国选修课学时。
二、学习对象
未达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三、学习时间
2009年度网络教育的学习时间段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学员开通网络教育课程后,应在2009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网络教育,不予记录该次网络教育学时。
网络教育以30个学时为单位。学员每次应选择30学时的网络教育课程。
四、学习流程及要求
1、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www.cirea.org.cn),进入网络教育栏目;
2、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资料后,开通选课权限,学员即可登录系统选择课程,在线听课学习。
网络教育采取实时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学员在线学习网络教育课程时,系统将根据所学内容随机进行测试,单门课程的考核合格标准为测试正确率达到60%以上;测试不合格的,学员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学员选择的课程全部测试合格的,该次网络教育考核合格,学习结束。
由他人代替参加网络教育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次网络教育学习资格,不予记录该次网络教育学时;情节严重的,记入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
五、有关事项
1、学员登录网络教育系统后,请认真阅读学习流程,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参加网络教育课程学习。
2、所选课程全部学完15日后,学员可在网络教育系统或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首页“房地产估价师查询”中查询取得的学时。
3、网络教育技术支持单位为建设工程教育网。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二○○九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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