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9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条件。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已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责任自负。
五、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0日至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3日至25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建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即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进行采集(操作说明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并将其电子版于7月7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5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8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采集、考场安排等各项工作。
八、考务数据处理、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信息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18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务必于9月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10月29日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点交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考试人数、试卷科目和数量,领卷后由各市人事部门负责保管。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2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九、收费标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拨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十、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月23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十一、成绩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人事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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