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9]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三、有关调整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09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五、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报名组织
2009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至7月2日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3日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单位属县、区的由县、区职改办负责)。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到市职改办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
3、2份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凡部分科目免试的老考生,提交免试材料时还需提交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八、报名确认时间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9年7月2日至7月7日。
九、报名确认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三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
附件: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 | 照 片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 《建筑业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得时间 |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建设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4、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其他。
5、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6、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