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9 09:5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9月6日-2010年9月16日。
如对公示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申报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至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驻省政务中心窗口),并应有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866752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2871512,2871513,2871551
我厅郑重声明:
我厅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审批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