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6 11: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征集《生活垃圾处理与再利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提案的通知
建科综函[2010]1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
为引导和促进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我部拟编制《生活垃圾处理与再利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为保证《技术公告》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实用性,现开展《技术公告》提案的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治理工作的迫切需要,解决日益紧迫的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问题,从研究解决垃圾处理技术的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出发,为因地制宜地规范和引导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和再利用等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依据。
二、征集对象
征集工作面向全行业全社会,凡持有符合征集要求的技术和工艺的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均可提出提案。
三、征集的技术类型与类别
征集技术分为推广应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三大类。每一类技术分为垃圾收运、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和其它等。具体内容如下:
1.垃圾收运
1.1生活垃圾收运车辆
1.2小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备(单台处理能力≤60吨/日)
1.3大中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设备(单台处理能力>60吨/日)
1.4其它垃圾收运技术
2.垃圾填埋
2.1填埋场防渗技术
2.2填埋场用土工材料
2.3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和利用技术
2.4垃圾渗沥液导排和处理技术
2.5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
2.6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技术
2.7好氧/准好氧填埋技术
2.8其它填埋相关技术
3、垃圾焚烧
3.1垃圾进料技术及装备
3.2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及装备
3.3垃圾焚烧烟气处理技术及装备
3.4垃圾焚烧炉渣处理技术及装备
3.5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及装备
3.6垃圾焚烧自动化控制技术
3.7垃圾焚烧在线监测技术
3.8其它垃圾焚烧相关技术
4.垃圾资源化再利用
4.1生活垃圾分选技术
4.2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
4.3废塑料资源化再利用技术
4.4废纸资源化再利用技术
4.5其它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
5、其他(包括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上述范围以外的适用技术与材料)
5.1垃圾综合处理技术
5.2垃圾除臭技术
5.3监管监测技术
四、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以生活垃圾收运、填埋、焚烧和再利用技术为重点,着重解决垃圾处理技术的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等问题,为不同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1、推广应用技术
(1)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要求和行业发展方向;
(2)技术实施后应具有促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作用,同时能实现节能减排,促进垃圾处理行业科技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
(3)经实际工程检验,具备推广应用条件(具备相关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工法和标准图集等技术文件);
(4)涉及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提供其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证书、检测报告和工程应用证明。
2、限制使用技术
(1)技术实施后具有一定的促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作用和节能减排作用,但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而目前尚无替代技术;
(2)可在特定的工程类型和部位或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技术。
3、禁止使用技术
(1)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宗旨相违背;
(2)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要求;
(3)产生的环境污染物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会对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技术公告》提案的征集和推荐工作。推荐的提案需经认真审查,并在《技术公告》提案表(见附件,可从我部网站上下载)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司综合处。
联系人:高雪峰 电话:010-58933823、58933282
附件:《生活垃圾处理与再利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提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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