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0年第十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

2010-08-22 09: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10年第十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李丹等9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刘玲利等9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史艳荣等68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马自国等649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93人)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97人)

  

  3.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87人)

  

  4.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49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