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2 11:2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0]60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交通委:
为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经研究,我部决定于2010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低碳生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要求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推进城市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模式,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是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一项具体举措。其目的是,寻求城镇化和机动化双重压力下改善城市交通的思路,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建立起完善和优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有利于绿色交通发展的交通政策,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在全社会倡导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出行理念,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和尊崇,推行低碳生活方式。
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旨在倡导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同时也强调绿色出行是一种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依据活动主题,城市政府应采取行动,倡导居民在出行中尽量减少碳排放,鼓励选择环境友好的、健康的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从而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无车日活动的开展需要多部门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承诺城市要建立健全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功。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城市应围绕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主题,参照《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制定活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活动方案应突出建立切实改善绿色交通出行安全和服务的长效机制,注重采取实效措施。要积极争取市民广泛参与无车日活动,组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多项活动。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重视舆论宣传作用,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通过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绿色交通理念,倡导低碳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健康出行的认识,鼓励、引导市民自觉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为开展无车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组织更多的城市参加无车日活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进一步扩大参与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城市数量,要敦促已获得或新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并将开展无车日活动情况作为“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内容或评选考核内容。鼓励其他未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的城市组织开展无车日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填写联系人回执
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委)和各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认真填写本地无车日活动联系人信息,于2010年8月10日前反馈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便及时建立畅通的交流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绿色交通 低碳生活》宣传材料、《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2007-2009)》画册以及公益广告片等资料将依据信息回执地址邮寄。
(二)按时报送活动信息与总结
1、2010年8月28日前,各城市将活动组织相关方案(含电子版)报我部城市建设司和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电子版可发至cswcr@126.com,或通过ftp地址上传(上传地址:ftp://118.102.24.205,用户名:chinautc,密码:chinautc)。
2、开展无车日活动当天,通过网络报送相关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上传地址同上。
视频新闻:1条集中反映无车日当天活动的2分钟视频新闻;其他视频新闻不多于8条,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
图文新闻:不少于3条。
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张照片标注图名,精度不低于300 dpi。
3、活动结束后,城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写《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情况汇总表》,撰写不少于3000 字的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城市无车日活动的组织机构、有关方案和预案的制定情况、规定活动内容落实情况、特色活动、民意调查结果分析、环境监测和交通技术指标检测的对比分析等内容,要求数据详实,结论明晰。
总结报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审查后的材料一式两份,报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直辖市的总结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主管部门直接报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联系人:兰荣 李晓明 邱绪建
联系电话:010-58933961,58934653(传真)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联系人:张宇 田凯 孟凡荣
联系电话:010-58323222,5832322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邮 编:100037
电子信箱:cswcr@126.com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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