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2 11: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09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情况通报和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建办人函[2010]60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委交通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9年,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拓展培训方式,主动做好鉴定工作,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培训1337496人,其中培训普工290023人,占培训总人数的21.68%;初级工491304人,占36.73%;中级工473419人,占35.40%;高级工76259人,占5.70 %;技师和高级技师6491人,占0.49%.全年共鉴定888692人,其中鉴定初级工382620人,占鉴定总人数的43.05%;中级工437958人,占49.28%;高级工62545 人,占7.04%;技师和高级技师5569人,占0.63% (详见附件1)。北京(不含市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不含市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市)超额完成或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同时,四川、湖南、天津、陕西、安徽、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江西、内蒙古、河北、浙江、重庆(不含市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总量均超过5万人,成效显著,予以表扬。
根据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上报的2010年计划,结合2009年任务完成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2010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0年是落实《建设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抓住我国经济企稳向好的时机,继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巩固和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稳定就业形势。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利用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等专项就业培训和阳光工程村镇建筑工匠培训项目的经费,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建设类中等职业学校、岗位培训中心、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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