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9 16:5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安函[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2010年3月25日至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十二次会议。现将我部质量安全司王树平副司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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