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5 09:0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房[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我部对申报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物业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了考评验收工作。经按规定程序评验并公示,北京市通用时代国际中心公寓等121个项目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被评定为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根据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复验意见,决定取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昆仑商城等11个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特此通报。
附件:
1.2009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2.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