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5 16:3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机纪[2010]1号
各直属纪委、总支、支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2010年党的纪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直属机关纪委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2010年党的纪检工作要点
2010年部直属机关纪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解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确保中心工作的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二)协助党组织加强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以增强宗旨意识、严守党的纪律、维护集中统一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认真执行部党组作出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和服从大局。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抓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先进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会同直属机关妇工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
(六)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自觉改进作风。配合党组织抓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认真总结宣传作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
(八)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或操纵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转制重组等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四、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
(九)协助党组织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及部党组的实施意见,按要求完成分工任务,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制度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各项制度规定,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督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认真研究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完善。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工作制度的完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办班办会办展等工作的内控制度和自律机制。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注重廉政风险防范。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十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离任审计和重要资金、重要项目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继续做好廉政提醒工作,坚持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提醒,并加强监督检查。
(十二)配合党组织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协助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积极推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完善,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协助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从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十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完善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加强案发规律研究,有针对性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加大对直属单位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人力资源,着力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十四)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网络信息收集机制,探索在部网站设立举报信箱,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认真核查业务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按照胡锦涛同志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的要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使每名委员都能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加大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渠道,改进培训方式,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认真总结各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加强交流研讨。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直属机关纪委适时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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