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4 11:2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建科[2008]80号)文件精神,我部组织专家对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申请西北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的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审合格的西北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月25日到3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电话:010-5893454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