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7 11: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规[2009]28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直辖市规划局(委)、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文化局,总政文化部: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雕塑建设主管部门、文化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推荐,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等60个城市雕塑项目获得“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丰收门”等40个城市雕塑项目获得“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提名奖”。
希望获奖项目城市和创作者再接再厉,为提高我国城市雕塑建设水平作出新贡献。各地城市雕塑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评选,加强对优秀城市雕塑的宣传和保护,推动和促进城市雕塑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附件: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获奖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下载: 新中国城市雕塑建设成就奖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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