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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工作的通

2010-01-29 11:55    【  【打印】【我要纠错】

  转发中价协《关于开展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建价协[2010]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与香港测量师学会签署的《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协议》和《互认补充协议》的有关要求,双方将开展第二批资格互认工作,为了做好重庆市造价工程师的资格互认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09]0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并根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对本次资格互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中价协[2009]028号文件所列条件推荐;

  2.提交资料时间:2010年2月25日前;

  3.凡符合中价协[2009]028号文件要求,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都属于本次可以推荐互认人员;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根据中价协文件要求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按中价协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

  提交资料部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行业发展部

  联系人:邓飞

  联系电话:67538826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6楼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09]028号)文件

  2.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互认内地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表

  3.资格互认申请材料(封面)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造价工程师 测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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