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5 16:1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市招函[20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2]560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报送情况
2009年第四季度,各地共上报信息76条,其中涉及建设单位30条、施工单位40条、监理单位5条、检测单位1条。经审查符合行政处罚规定且公开发布的信息68条。上报情况较好的是:广东、湖南、广西、海南、北京、天津、福建、浙江等地。
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报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区由于机构调整或人员变更等因素导致工作责任人仍未落实、信息上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部分地区上报信息时不严格按照不良行为标准及处罚依据填写,存在实际处罚内容与法律依据条文不符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地继续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不良行为信息。没有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地区要尽快落实、上报工作责任人员。
附件: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下载: 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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