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1 10:5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市函[2009]74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决定对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目行政许可。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通报的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申报内容 | 法定代表人 |
1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升级 | 于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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