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3 11:1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41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包括整改到期、改企更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审核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通过审核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整改到期)
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整改到期)
广西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整改到期)
四川攀枝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企更名)
内蒙古华地方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升甲)
承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邢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升甲)
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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