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5 20:2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受理函[2009]2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各申报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升级和就位整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我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6月8日至6月19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企业及时查阅。有关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疑问,请与初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联系咨询。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可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述,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书类需提供原件和扫描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述及证明材料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对本次资质就位和升级相关企业情况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部受理办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城市建设司园林绿化处:010-58934023.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