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09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2009-12-17 17:07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2009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整改、注销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7日至12月24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附件二: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附件三:注销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注销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