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0 15:5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处成立以主管主任,安全保卫科、监察科、审计科、工程科、行政科、人事部负责人组成劳务队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凡有注册劳务队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劳务队管理办法如下。
二、相关科室职责:
人事部劳务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办理劳务队注册手续;
2、审查企业资质,民工“三证”;
3、组织相应科室对劳务分包方评审,填写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
4、办理有关劳务用工手续;
5、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定期对劳务队施工现场及生活驻点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单。
6、负责对劳务队及领工员进行培训核发证卡。
7、负责对违反劳务用工的单位及劳务队给予批评处罚。
8、对评选出的先进用工单位和优秀劳务队给予表彰奖励。
9、组织相关科室对劳务队进行作业资质考核认定。
安全保卫科职责:
1、负责劳务队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审核查验。
2、参与对合格劳务分包的评审。
3、负责劳务队安全培训,入场教育。
4、对劳务队施工现场、生活驻点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单。
5、参与劳务队作业等级考核及优秀劳务队的评比工作。
工程科职责:
1、负责劳务队企业建筑资质等级审验。
2、参与对劳务分包方的评审。
3、负责对劳务队参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劳务队的考核评比工作。
行政科职责:
1、 参与合格劳务分包方评审工作。
2、规范施工现场后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现场区和文明民工生活区。
3、对进场的劳务队成员进行双文明教育。
4、对施工现场、生活驻点进行卫生、环保、炉火食堂等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单。
5、对于违反后勤有关规定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及处罚。
监察科职责:
1、成立效能监察组织。
2、对劳务队注册手续,工程合同、劳务费结算过程进行监察。
3、对用工单位负责及劳务队长进行法制教育,防止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审计科职责:
1、负责对工程合同,劳务费结算,进行审核。
三、招用劳务队基本条件
1、劳务队必须是建委批准的进京企业成建制队伍并总公司考核认定。
2、有营业执照及三级以上建筑资质等级证书。
3、有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有北京开户银行帐号。
5、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并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及管理办法。
6、有固定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和劳务人员生活驻点。
7、用工单位合格劳务分包推荐表。
四、劳务队成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1、属建筑企业所在县、地区、范围内的劳动力人口(跨县、地区人员比例不大于5%)本市企业劳务队原则上不得使用外省市人员,必要时经人事部同意办理有关手续。
2、劳务人员男性18―50周岁身体健康适应市政施工作业。(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条件可适度放宽)
3、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办理齐全。(无身份证应出具当地派出所证明信)。
4、持有相应的建设职业技术岗位证书。
五、劳务队施工现场及生活驻点要求:
1、劳务队施工作业搭建临时办公室、生活驻点应符合我处有关部门规定,做到安全、整洁、环保宿舍,做到每人一床一柜,不得留宿非注册人员,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要消除火灾,煤气中毒隐患,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六、领工员管理规定
1、领工员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有中级以上技术水平,有三年管理经验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凡在我处施工作业的劳务队工地现场必须设一领工员进行现场负责管理,不得脱岗。
3、领工员的主要职责是向劳务队进行安全交底,入场教育,对劳务队的成员检查用工手续,监督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制止违章作业。
七、 核发劳务用工证件规定
1、凡在市政处注册劳务队成员均要办理劳务证有效期一年。
2、劳务人员进入施工应随身配戴劳务证,不得转借或挪做它用,丢失及时补领,离队将交回。
3、劳务队长经培训考核后发队长证。
4、处按规定定期检查,凡注册人员不带证件处50元罚款。
八、培训
1、处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对劳务队长及领工员进行培训考核,编写专用培训教材,各用工单位也要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劳务队成员进行现场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
九、劳务队作业等级考核评定标准一级作业等级标准:
1、注册企业资质等级为二级以上;
2、能独立承包施工市政工程项目,作业人员150人以上,管理人员达6%.
3、施工队长技术职称应达到工程师以上具有国家认可的项目经理资质并且有5年以上劳务施工管理经验。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安全、质量、治安、消防、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5、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100%.
6、工人入场教育培训面100%,“三证”办理齐全。
7、所参施工程优良品率100%,无严重违章及工伤事故。
8、有固定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劳务队员有达到标准的生活驻点。
十、二级作业等级标准:
1、注册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
2、有独立分包市政工程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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