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17:13 中华建筑报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发布,给快速发展中的室内设计行业规定了相关的取费标准。十多年后,室内设计行业市场前景一片光明,但许多企业却仍在夹缝中艰难求生,设计取费就连2002年的标准都难以达到。究竟是什么扼住了这个行业发展的喉咙?6月18号,室内设计行业的相关企业代表和专家齐聚一堂,为行业发展鼓与呼。
室内设计取费:一个不敏感的敏感话题
设计是龙头,它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品质。
·设计是支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设计将彰显民族文化的软实力。每项工程都凝聚着设计师的劳动和智慧。近十多年来房地产价格提高了10倍,建筑工人的工资提高了5倍,可是建筑设计还用着11年前的“02”标准。而建筑装饰设计因为与施工项目工程打包,只能获取比定额更低的取费。这现象正常吗?有人能为不出设计费的业主提供原创服务吗?设计师不能像工人一样站街讨薪,他们的权益由谁来维护呢?
室内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的取费乱象是如何产生的?长此以往会有怎样的后果?呼吁制定新的取费标准,加强对设计师执业资格的管理以及要求企业自律已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
目前行业的状况
1.中国建筑装饰行业2012年实现了2.4万亿产值,其中,室内设计产值近千亿元。现有超过百万人的专业设计从业工作者活跃在数千家企业中。全国有890余所高等院校每年持续不断的向社会输送着大量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人才。
2.与建筑工程设计不同的是全国很多标志性重要建筑其室内设计都是由我国自己培养的设计师完成的。从室内设计发展二十多年的整体情况看,从早期的学欧美,到追求本土文化特色为方向定位的水平和能力大有提高。
3.近年来大量海外设计师涌入国内市场,在室内设计领域,我们与国际大公司最好的设计团队在市场比肩竞争。在龙头装饰企业收购国际知名设计机构之后,建筑装饰行业将形成新的工作局面。
4.有远见的开发商和高端项目业主已经清楚的认识到,在方案设计上追求个性和地域文化特色,能大幅提高商业地产或旅游地产的价值,愿意在项目方案设计上增加投入,甚至不惜重金聘请外籍名师参与方案设计工作。
二、工作内容的变化
1.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室内设计(建筑装饰)主要任务是对建筑设计方案的进一步完善,解决图纸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问题以及重点完成对室内空间六个界面进行美化的设计工作,到目前有许多上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对建筑、结构、风、水、电都有设计要求的整套设计方案也都被称之为“建筑装饰设计”而非“建筑设计”。由于中国建筑市场的特点,比较复杂的五星酒店或5A级智能写字楼的室内设计和普通的住宅家装设计都被称之为“建筑装饰设计”。
2.受中国建筑市场承发包体制的影响,多数开发商只卖毛坯房,而业主买的都是半成品,习惯性的把本应整体设计的工程部分成多个标段完成。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幕墙设计及更加复杂的其他专项设计,都是分别委托和招标的。在一般情况下,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室内设计任务,而室内专项资质单位做了多繁杂的设计工作,也只能签定建筑装饰设计合同。一些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了拿工程,向甲方承诺免收或少收设计费,这就造成了市场的混乱。一些甲方也公然把给你工程就可以不付设计费的方法误认为是约定俗成。
3.目前室内设计(建筑装饰)技术的要求已经大大的提高了,而对五星酒店、博物馆、剧场、医院、智能办公楼及国家礼仪空间的室内设计,除一般室内设计任务需要解决的常规问题外,还要联合照明、声学、智能控制及其他的专业设计机构以解决高端客户的各种需求,其技术标准和复杂程度与建筑工程设计并无两样。
4.室内设计(建筑装饰)不仅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它还承载着文化的独立价值,对这样的设计工作也同样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专项技术,对地域文化特征的理解,对中国当代建筑和室内设计文化元素的把握,对业主文化体系在室内设计时的适当表达,完成这些工作仅靠工科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是难以胜任的。
三、专业定位的困惑
1.上世纪80年代国家恢复经济建设,1988年经建设部科技司批准设立了建设工程室内设计专项资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建设部设计院及上海、四川等地的纷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单位。1984年北京建筑设计院委托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培养了一个室内设计专业班为其壮大室内设计专业力量,专门承接国家改革开放之后兴建的重点工程。随着一大批星级酒店和公共建筑不断提高的装修标准,具有一级施工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也纷纷吸纳人才,申领设计资质或增设所属的设计机构。在此之后,室内设计就在行业划分上被归类为“建筑装饰设计”,这个在对外交流时专业分类不清晰的称谓一下就伴随了我们走过了二十多年。在欧美国家“室内装饰设计”是指对室内非固定的艺术品、窗帘、布艺、灯具和家俱的布置,这与我们从事的室内设计完全是两回事。
2.在行业管理体系里,建筑设计归主管勘察设计的规委管,工程施工归主管建设工程的建委管,而对建筑装饰“双甲”企业而言是“都管都不管”。比如:在投标时具有设计和施工“双甲”资质的企业,投标设计就不允许投标工程,因为,招标公司认为你干了勘察设计的工作,不能再投工程。然而在“双甲”企业独立完成建筑装饰设计的工作后,在《工程勘察设计2002年修订本》中没有载明“建筑装饰设计”取费的类别标准。由于 “建筑装饰设计”的门类不清晰,而且对此类的设计工作还有其他的表述,把室内设计叫“环境艺术设计”和“室内建筑设计”,这种“一事各表”的冠名的确把制订收费标准的专家也搞糊涂了,乃至在《工程勘察设计2002年修订本》中将此类工程设计全部称之为“室内装修设计”,(按此推理是否还应有“室外装修设计”呢)?因此,行业乱象必然导致取费标准制定的困难。
3.在高校的教学目录里虽有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等不同的专业名称。但不论课程设置有多少内容,都以造型艺术和立体构成为主要课程,只是近年来才融入了建筑、规划和工程技术的某些内容。除少数院校培养工科学生外,大多数学校培养的是文科学生。室内设计师职称系列难的问题就是这样产生的。不管这些毕业生从事怎样复杂的室内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工作,也不管这些设计师补习了多少工程技术和建筑学的课程,文学专业的出身,将影响他整个的职业生涯。
四、调整改进的必要
1.加强企业的行为自律。建筑装饰企业如承诺拿到工程项目后免收设计费应视为违规。工程报价是有定额的,材料是不能以次充好的,工人工资是不能拖欠的,打压设计师少付设计费是不道德的。降低装饰施工企业的利润率是不可持续的。搅乱市场的企业可能是最先关门的企业。就算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设计费也应单例,不应打包在工程里搞“低价促销”。正是这种万恶的“低价中标”才更加容易造成 “楼塌塌”和 “桥脆脆”。
2.提高一级装饰施工企业的设计能力。对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含一体化资质和室内专项设计资质单位的业务能力进行定期审理。对设计师要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对建筑、结构、风、水、电不同专业的工程师(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否在本企业注册提出具体要求。不允许非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专业设计工作。建议对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划分等级,对高级的室内设计工程要由注册工程师签字及建立施工图审核、审定的工作制度。
3.应建立室内设计师(建筑装饰、环境艺术……)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及对持证上岗进行规范管理。对已经有学会、协会颁发的类似证件重新审理,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之后,证件有效,而且还要坚持定期再培训的管理制度。目前,已有一些地方要求室内机构在当地备案时,要企业具有建筑和结构工程师才批准经营的情况。
4.应对载明压低设计费的招标文件加以控制。招标办对招标人需设立按合理价格付费的条件要求。别让招标办看上去是公平的第三者,可实际上只是为甲方服务的。为什么在工程招标时,对不按规定付费(含设计补偿费)的标书视“废标”?现在的招标文件主要是限制乙方的,如果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招标公司的费用,招标活动是否才能实现对甲、乙双方的对等和公平!
5.如果考取室内设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也要像考注册建筑师那样读完“九大本”才能拿证,如果没有注册室内设计师本人签章五星酒店的建筑装饰工程就不能开工,大概就没有人不付费或者压低设计费了。很不幸的是还有另外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设计方案很差也有人用,就好像有人愿意买低价次品。这种残次的设计确实也不值钱。而且很多所谓设计完全是奉甲方之命而为。人家是不给你设计费,充其量给你一个图册临幕费,你恨不得还得送回扣,因为这个方案的设计是人家的“原创”。
6.振兴中国设计和实现国家文化的发展和繁荣,需要靠调动设计人才的智慧。按照市场目前的现状和行业进步发展的规律适当的调整2002年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室内装修设计不完善的部分,如果能够设立一个“建筑装饰设计”收费门类,对酒店、办公、医疗、教育、剧场、影院、交通、体育、展示等室内设计的复杂程度,以及室内空间体量规模的不同,还有与室内设备相关的技术含量都可以用面积基价加复杂和难度系数来量化取费标准。我们呼吁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的设计机构合作,共同研讨制定一个适应当前市场健康发展的调整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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