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6 14:53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导语:2013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目前广大考生应该进入复习备考阶段,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准备了招标师考试辅导资料《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部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招标师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的货物项目。
1、资格预审程序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资格预审的要求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的规定,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
(5)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编写资格评审报告;
(7)招标人审核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8)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其中,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组织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是完成资格预审程序中的两项重要内容。
2、资格预审文件
(1)货物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2)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自发出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时,可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如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5)资格评审
1)资格评审组织。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2)评审标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3)评审方法。评审方法采取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对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法的,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的,均为资格预审合格人,不再进行评分;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的,应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按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规定数量的资格预审合格人。
关于合格申请人数量选择问题,建设部规定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一般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其中,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
4)资格评审工作程序与要求。参照《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程序为:
①初步审查;
②详细审查;
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④综合评议,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名单,或采用评分排序(只适用于有限数量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名单,并编写资格预审审查报告递交招标人审定;
⑤招标人审核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⑥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