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3日-6月6日
摘要:2013年天津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3日-6月6日;首次报名的考生在6月26-28日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见内容表格,非首次报考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必须在7月1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1日0:00开始至9月13日24:00结束。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及缴费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 .
二、考试时间
2013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9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9月14日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月15日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3日0:00开始至6月6日24:00结束。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与往年相比延长了10天,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请准备报考的考生,安排好时间及时报名。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知识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专业知识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1日0:00开始至9月13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2013年12月1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4〕9号)文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4〕9号)文件中规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请按照下表所列时间
时间 |
考生单位所在地 |
|
6月26日 |
上午9:00-11:30 |
河西区、宁河县、东丽区 |
下午13:30-16:30 |
滨海新区(原塘、汉、大三区) |
|
6月27日 |
上午9:00-11:30 |
河北区、宝坻区、津南区 |
下午13:30-16:30 |
和平区、西青区、静海县 |
|
6月28日 |
上午9:00-11:30 |
河东区、红桥区、蓟县 |
下午13:30-16:30 |
南开区、北辰区、武清区 |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请从“审核缴费时间”栏目进入该项考试,不要从“打印报名表时间”栏目进入)。考生必须在7月1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非首次报名工作
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首次报名考生(即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已完成报名未完成缴费的老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网上缴费(请从“审核缴费时间”栏目进入该项考试,不要从“打印报名表时间”栏目进入)。此阶段,只能缴费,不能报名。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和教材预订单。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购买教材费(含邮寄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33(考务咨询电话)、24538422或24538461(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如遇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的情况,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
3、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如需开考试费发票,请于2013年7月2日至7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网站相关说明。
附:
1、网上报名流程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报名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由考生用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同意相关协议,进入报名系统,正确填写《考试申报表》中的各项信息,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将电子照片正确发送至《考试申报表》中的照片位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此时可看到完整的《考试申报表》。
二、网上缴费
1、市人才考评中心开通了银联网上缴费系统,考生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即可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3、首次报名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即可打印《考试申报表》,按照考试报名要求需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必须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考试申报表》打印请统一使用A4纸从网上直接打印,《考试申报表》上必须有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的,不是粘贴的照片)和完整清晰的条形码(在《考试申报表》上方),并在指定位置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确认。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并经过条形码扫描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
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5、已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如需领取发票,可凭下载的考生本人的《考试申报表》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发票。
三、下载准考证
网上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请于规定日期在网上使用A4纸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校、考场参加考试。
四、查询成绩,领取合格证书
1、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本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合格证事宜,请考生按天津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通知要求办理。
3、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除由国家负责评阅的试卷客观题部分外,均可核查。
附件2
1、网络报名前,请考生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关闭拦截弹出窗口功能。常见的软件有:3721上网助手、Google Bar、Alexa Bar等。
4、每次离开系统时,都要点击“注销”,不要直接关闭页面。
5、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报名时,在一个人完成报名后,请点击“注销”后,再重新开始第二个人的报名工作。
6、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完本系统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的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
(5)关闭“浏览器”。
7、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选项;
(4)点[确定]-[确定]。
8、考生登录后,若总是提示“登录超时”,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IE菜单栏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安全”页把internet安全性设置修改为“中”;
9、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时出现格式问题,请您调整文件—页面设置—页边距。
10、请将IE浏览器的安全级别设置为"中",并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修改为启用或提示。
11、网上支付成功后,会出现银行支付成功页面,请点击返回商户按钮,或等待页面自动跳转。如果手工关闭此页面,那么报名系统将无法接收到银行发回的交费成功信息。
12、如果网上支付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页面或不能打印报名表,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