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楠等195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广东省(37人) |
||||||
董标 |
何嘉雄 |
刘子平 |
周德洪 |
王博 |
黄蓝 |
彭羽 |
梁兆平 |
吴波 |
李文新 |
陈欣 |
聂湘云 |
黄健文 |
吕冬 |
沈攀 |
许伟基 |
吴笛 |
张如涛 |
冉政 |
陈琪伟 |
罗乘鹏 |
谢颖诗 |
邵骥 |
李麟 |
廖浩深 |
黄长胜 |
杜梓欣 |
梁景韶 |
李炎 |
梁玮健 |
邓巧明 |
王黎 |
何小欣 |
刘晖 |
邓芳 |
祁岷 |
李菁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