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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标师考试教材解读: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格标准

2013-04-17 17:26    【  【打印】【我要纠错】

导读:2013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目前广大考生应该进入复习备考阶段,网校为大家准备了招标师考试辅导资料《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部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必须招标项目,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达到一定金额的项目,必须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建立必须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3.1.1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规定,分别从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两方面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规范。按此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对不同类型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

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

责任编辑:l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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