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学习报(2013年3月4日)
距2013年考试还有194天
【本期导读】
·武汉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领取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应急预案备案
·王竹梅老师总结合同解除方式
·网校一级建造师微视频之建设工程经济考点问答
【考试动态】
武汉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领取
2013年2月22日前(含2月22日)已提交2011年合格人员办证资料的一级建造师的考生,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委托他人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查看详情>>
【历年试题剖析】
1.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与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是( )。(2012年《工程经济》)
A.工料单价
B.综合单价
C.按拟采用施工方案计算的工程量
D.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
答案:D
解析:因为投标人需要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投标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由此可见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与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是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故选D。
2.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将松散的废物胶结包裹起来,减少有害物质从废物中向外迁移、扩散,使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此做法属于固体废物( )的处理。(2012年《项目管理》)
A.填埋
B.稳定和固化
C.压实浓缩
D.减量化
答案:B
解析:某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将松散的废物胶结包裹起来,减少有害物质从废物中向外迁移、扩散,使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此做法属于固体废物稳定和固化处理。故选B。
3.借用其他施工企业的( )投标的行为,属于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2012年《法规》)
A.营业执照
B.技术方案
C.施工设备
D.施工业绩
答案:A
解析:以他人名义投标,之投标人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证或资质证书,或者由他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公章和签字等行为。故选A。
【考点精讲】
《法规》: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难点辨析】
《项目管理》:应急预案备案
1.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中央管理的总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4.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答疑精华】
《工程经济》:投标报价的编制内容
答:(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考虑风险费和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
(二)措施项目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措施项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等自主确定。
可以计算工程量者,宜报综合单价;其余,以“项”计价。而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竞争。
(三)其他项目费报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人列出的金额或百分比填写。
2.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材料暂估价按招标人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暂估价按招标人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文件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供应材料和设备情况,由按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以及施工现场需要自主确定。
(四)规费和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竞争。
(五)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不能进行总价优惠,即优惠应当反映在相应的清单价格(综合单价)之中。
【专家指导】
王竹梅老师总结《法规》中合同解除方式
(1)约定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共有5种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在于: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约定解除则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单方行为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每期一练】
1.(单选题)关于投标价的编制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工程经济》)
A.应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的计算的基本条件
B.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C.投标报价编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D.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报价可以低于成本
2.(多选题)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某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则( )。(《法规》)
A.该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B.是降低了工程造价,应当提倡
C.没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应禁止
D.其做法符合低价中标原则,不应禁止
E.该行为目的是为了排挤其他对手,应当禁止
3.(单选题)下列选项属于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处理方法的是( )。(《项目管理》)
A.焚烧、热解、填埋
B.焚烧、填埋、堆肥
C.填埋、堆肥、热解
D.焚烧、热解、堆肥
【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2.答案:AE
解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因为低于成本竞标可能导致排挤竞争对手和偷工减料的行为。
3.答案:D
解析:减量化是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等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在减量化处理的过程中,也包括和其他处理技术相关的工艺方法,如焚烧、热解、堆肥等。
【论坛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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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娱乐】
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如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就是属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代理形式。原则上应代理被代理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允许代理的行为。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也属于法定代理,需要有指定的过程。这种代理也主要是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而设立的。如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而又无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就属于指定代理。
【网校关注】
网校一级建造师微视频:建设工程经济考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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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风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