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施工管理教材解读——施工承包与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2Z106020 施工承包与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2Z106021 掌握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P189~194)
1999年12月24日颁发了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该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
一、词语定义与解释
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9条)
三、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四、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工期的约定
按照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工期,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进度计划
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
4.暂停施工
5.竣工验收
五、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工程质量标准
2.检查和返工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重新检验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
5.工程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2)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
(3)投料试车,在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6.竣工验收
7.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
8.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六、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结算可以采用按月结算、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或者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等方式。
3.变更价款的确定
4.竣工结算
5.质量保修金
2Z106022 掌握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P194~196)
一、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二、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中的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价款的支付
2Z106023 掌握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P196~198)
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二、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三、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四、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Z106024 掌握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P198~200)
一、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验收方式有驻厂验收、提运验收、接运验收和入库验收等方式。
3.交货期限
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
(1)供方负责送货的,以需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需方提货的,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4.结算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转账结算或异地托收承付。
5.供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如有违约,应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按合同要求接受货物、逾期付款或拒绝付款等,应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l0%作为预付款;
(2)供货方按照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支付该批设备价的80%;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