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1 18:3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2/3的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依法必须招标的一般项目的评标专家,可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直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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