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颁证工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1项。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3月15日
报名程序:
(一) 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报名。
1、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和科目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4、打印详细信息。可以采取网页打印(鼠标右键打印)。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报名完成后,请登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sszczx.com)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本考试审查系统,仔细阅读审查步骤,按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6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维0931-4806670.
(三)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并在注册中心网站缴纳审查费(报名费)后,于2013年2月26日至3月20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凭准考证(期限是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5月5日至5月10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考试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六、其它事项
(一)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于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实行8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9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三)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为老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因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成绩无法滚动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成绩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4)
(五)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附件:
2、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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