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质量专业、广告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1月14日-2013年5月31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地点
沈阳市人才大厦(南门)1楼。(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沈阳市政府北侧150米)。
三、领取证书事宜
(一)必备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人事档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4、在报考条件中有对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考试,需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劳动合同。
(二)其它要求为保证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发放到考试合格人员手中,避免出现资格证书丢失等情况发生,原则上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或本人亲自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其他人代办的,必须经本人同意,需同时出具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且要将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本人委托XXX代领XXX证书”字样并签字。否则,不予办理。在核实考生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后,七个工作日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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