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3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专业考试 |
||||||
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
专业案例 |
专业案例试卷满分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 |
60 |
均为 |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动力 |
120 |
60 |
||||||
2 |
注册电器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供配电 |
120 |
60 |
||||||
3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4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20 |
60 |
|||||
5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20 |
60 |
||||
6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7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60 |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2月20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