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1 09:11 四川人事考试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3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专业考试 |
||||||
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
专业案例 |
专业案例试卷满分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 |
60 |
均为 |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动力 |
120 |
60 |
||||||
2 |
注册电器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供配电 |
120 |
60 |
||||||
3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4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20 |
60 |
|||||
5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20 |
60 |
||||
6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7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60 |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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