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53号)精神,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两天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仍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3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8日—1月28日下午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8日—1月28日下午16:00。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费用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6896181、8689105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30日—1月31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相关费用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选择今年报考科目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30日-1月31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3年6月5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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