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5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16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考试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我市该项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科目设置
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一)考试仍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法
该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1月7日—23日。
报名网址:http://www.lygkszx.com。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月22—23日。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时间:2013年1月7-25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6月11—14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6月17—21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联系人:姚佳,电话:(010)59194907,邮政编码:100026。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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