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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1日-27

2013-01-05 13:48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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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湖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定于2013年6月15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定于3月20日-3月27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3月11日至3月28日,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3月11日至3月29日;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16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 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次报“考全科”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由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免二科”人员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无论首次报考还是续报),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 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和人社(职改)部门现场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hbrsks.gov.cn)查询。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9:00—3月27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9:00—3月28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9:00—3月29日16:00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4:00(端午节放假照常进行)。

  (五)考试时间

  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2013年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的决定,第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各地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3科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考试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考试科目
032.
土地登记代理人

 

04.考全科

 

01.
土地登记代理人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3.地籍调查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02.免二科

 

01.
土地登记代理人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区设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钢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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