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1 11:0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导读:根据报名参加往年招标师培训的学员在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名师的讲解,网校特别做了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3年招标师考试。
学员问题:
勘察合同定金是30%还是20%?
本中第136页第23行,“勘察合同的定金应为勘察费的30%。”第148页倒数第9行,“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计勘察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第150页,第9行“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计勘察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到底是20%还是30%呢?谢谢
名师解答:
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勘察合同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合同的定金应为设计费的20%。148和150页都是将两个放在一起解释的,取较低的定金值,如果单独是勘察合同,应为30%。
相关知识:
(4)勘察合同定金
勘察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计勘察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约定勘察费的某一百分比。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勘察费用。
(5)设计合同的设计依据文件
a.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b.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c.工程勘察资料等。
(6)设计合同定金的支付方式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定金额度一般为合同总价的20%。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签字后的3日内支付该笔款项,设计人收到定金为设计工作启动的标志。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启动时间,且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
(7)勘察、设计变更的处理
①勘察、设计人的工作原因
勘察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应立即进行返工和补充。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②委托任务范围内的勘察和设计变更
发包人、施工承包人、监理人均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如果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当事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过修改的设计文件仍需按设计管理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使用。
③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变更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发包人需要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工作,如变更增加的设计内容专业性特点较强,超过了设计人资质条件允许的工作范围。在此情况下,发包人经原建设工程设计人书面同意后,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④发包人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
发包人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勘察、设计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勘察、设计人所实际完成工作量向勘察、设计人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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