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0 09:4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人社厅发〔2012〕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
均为72分 |
均为120分 |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
||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
均为60分 |
均为100分 |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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