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人考试﹝2013﹞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设执委﹝2013﹞1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4日至6日。
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及省部属在甬单位和无管理部门的考生由单位初审盖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初审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40-42号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二、报名现场确认资料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首次报考的新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
2.网上交费通知单;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业绩证明。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三、考试用书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的,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一并购买(联系电话:87134800)。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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