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办理: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6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具体事宜:
一、需要提交的办证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四张近期2寸证件照。
3.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领取手续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证书。
2.非考生本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和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
3.单位集体领取方式(仅适用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
(1)考生单位开具介绍信,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介绍信需提供如下信息:前来领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介绍加盖本单位公章。
(2)介绍信附件需要附上各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证人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三、办理日期及领取期限
(详细请看 年度证书办理表)
四、过期领取证书的办理程序
1.考生在前台登记需要领取的证书和以前办理时间;
2.考生在一周后按领取手续办理。
五、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1.考生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印制编号作废);
2.提交办证材料。
3.因补办证书需向国家人社部申请,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
4.考生在接到办理完毕的电话通知后2个月内领取。
(2)考生在提交申请一周后按领取手续办理。
办理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大厅职称考试处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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