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该项考试报名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5日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0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2个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答题形式和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四、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1月9日至2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11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2、88390537。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013年1月22日至2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丹城起春路21号,原劳动局后幢4楼,电话:65796620)办理现场确认。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报考人员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无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完成网上报名后,只要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3年2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6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考试用书征订
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土地调查登记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571-87058856。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要求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社局、国土资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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