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郑伟龙等254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肖国华等262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阮明蕊等178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蒋有智等195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方骅等18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1月27日
北京市(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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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龙 |
罗鹏 |
李江 |
高志勇 |
朱文久 |
夏长华 |
符现涛 |
胡传家 |
邢振宇 |
顾问天 |
曹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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