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0 14:1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明确近期建设科研主攻方向,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12〕149号),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技术领域
重点技术领域包括:
(一)建筑节能;
(二)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四)绿色建筑体系应用技术;
(五)美好乡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
(六)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质量安全技术;
(七)城市道路交通技术;
(八)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利用;
(九)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十)信息化应用技术。
优先支持建筑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可再生能源集中应用技术、绿色建筑体系应用技术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适宜技术等项目申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各类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优先列入省绿色建筑星级项目评审范围,优先支持列入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联合行动计划。各类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实施成效突出的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类别和要求
(一)项目类别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信息化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2.软科学研究项目应是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项目。
3.科研开发项目应是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技项目。
4.申报单位应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的方式,以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等方式联合申报。
6.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时,应事先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对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7.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相应申报书中的目标、研究(示范)内容、考核指标等,连同相关的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8.科技项目所需的研究经费自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所申请的科技项目领域、类别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节能科技一栏下载填报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申报应明确项目的领域及所属领域的类别。
(二)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一式6份,请于2012年12月3日前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内容与所提供的申报书内容要求一致)。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 系 人:郭峥,刘莹莹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
电 话:0551-2871529,0551-3437442
附件: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软科学研究、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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